桃林场

唐长庆二年 (822) 置,即今福建永春县。五代闽龙启元年 (后唐长兴四年,933) 升为桃源县。


唐长庆二年(822年)析南安县西界两乡置,即今福建省永春县。五代闽龙启元年(933年)升为桃源县。因桃林溪(桃溪)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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