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县

金天会二年 (1124) 刘豫析置,属登州。治所即今山东烟台市西南福山镇。《方舆纪要》 卷36福山县: 福山在 “县北五里。县以此名”。明、清属登州府。民国初属山东胶东道。1925年属莱胶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83年撤销并入烟台市。


古旧县名。金天会二年(1124年)伪齐刘豫析蓬莱县置,治今山东省烟台市西南福山区,属登州。明、清属登州府。1958年并入莱阳县。1961年复置。1983年又并入烟台市,改设福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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