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魏陈留人,字元瑜。少受学于蔡邕。曹操征瑀为司空军谋祭酒,管记室,军国书檄,多为瑀所作。为建安七子之一。后多以“阮瑀”借指执掌文书、擅长书檄的佐吏。杜甫《赠田九判官》:“陈留阮瑀谁争长,京兆田郎早见招。”亦作“阮元瑜”。杜甫《送蔡希曾都尉还陇右因寄高三十五书记》:“因君问消息,好在阮元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