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陶潜为彭泽县令,每日迎送州郡官吏,自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遂弃官归隐田园。见《晋书·陶潜传》。后用以指微薄的官俸。张循之《送王汶宰江阴》:“应缘五斗米,数日滞渊明。”亦作“五斗粮”、“五斗禄”。曹邺《奉命齐州推事毕寄本府尚书》:“既舍三山侣,来余五斗粮。”孟浩然《京还赠张维》:“欲徇五斗禄,其如七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