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卿撰。北宋刻本。卷首题“十卷”,残存卷五至卷十。卷九之前为诗,卷十为文。编次与晚出诸本迥异,既非编年,亦非分体。集中“恒”字缺笔,避宋真宗讳;“句”字直书,而不避宋高宗讳。故黄丕烈《士礼居藏书题跋记续编》云:“《刘文房文集》:余向藏《刘随州集》,系沈宝研斋临何义门校宋本,然非此宋本也。尝取勘何校本,知彼为南宋刻,而此为北宋刻也。”此本较何焯校宋本为胜,洵为宋刻佳本。今藏北京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