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误作郑解、郑獬、高澥。字蕴士。生卒年、籍贯不详。元和十一年(816)状元及第。十二年(817),佐随邓唐节度使李愬,为判官、掌书记,随李愬平定淮西。后官金部郎中,终开州刺史。撰《凉国公平蔡录》一卷,记李愬平蔡州事,著录于《新唐书·艺文志二》杂史类,已佚。《资治通鉴考异》引有佚文。事迹见《旧唐书·李愬传》、《新唐书·艺文志二》、《登科记考》卷一八、岑仲勉《郎官石柱题名新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