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赋

    唐皮日休作。赋作于唐懿宗咸通六年(865)作者至寿州时。前一部分主要描绘霍山,依次写其“大”、“高”、“尊”、“气”、“灵”、“德”、“形”、“异状”,从各个角度写出霍山的特点。后一部分虚构祝融之相绛衣朱冕来托梦于作者,请求作文上达天子,要求把五岳之一的尊号由衡山复归霍山,并恢复唐虞官吏黜陟幽明的任免原则。这一部分是作者的立意所在。《皮子文薮》作者自序云:“念下情不达,作《霍山赋》。”这一部分中霍山神称“余之封内,有可陟可黜,可平可济者,是圣天子无由知之”(陟黜指官吏的升迁、罢免,平济是平民之冤、济民之穷)就是表达这一立意的。这篇赋属于新文赋,它的结构、造语都吸收了散文的特点,以追求气骨、气势为主,无丝毫靡蔓、纤弱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