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炎二十岁,或于此年不就州郡之辟;作《见志诗》二首。

公元169年 是年
郦炎二十岁,或于此年不就州郡之辟;作《见志诗》二首。

按,《后汉书•文苑列传》卷八十下云“灵帝时,州郡辟命,皆不就。有志气,作诗二篇”,其年未详,或在其弱冠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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