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推行科举改革。
公元1088年 二月
宋朝推行科举改革。
《续资治通鉴》卷八十:“癸巳。诏殿试经义诗赋,人并试策一道,从赵挺之请也。”又,《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乙巳。知贡举苏轼同孙觉、孔文仲言。每一试,进士诸科,及特奏名约八百余人。旧制礼部已奏名,至御试而黜者甚多;嘉祐始尽赐出身;近杂犯亦免黜落,皆非祖宗本意。进士升甲,本为南试第一人,唱名近下,方特升之,皆出一时圣断。今礼部十人以上别试,国子开封解试,武举第一人,经明行修进士,及该特奏而预正奏者,定著于令,遂升一甲,则是法在有司,恩不归于人主。甚无谓也。今特升者约已四百五十人,又许例外遽减一举,则当复增数百人。此曹垂老无它望,布在州县,惟务黩货以为归计。残民败官,无益有损。议者不过谓以广恩泽,不知吏部以有限之官待无穷之吏,户部以有限之财禄无用之人。而所至州县,举罹其害。谓之恩泽,非臣所识也。愿断自圣意,止用前命,仍诏考官量取一二十人,委有学问词理优长者,即许出官,其余皆补文学长史之类,不理选限。于是诏定特奏名考取进士人四等以上,诸科入三等以上,通在试者计之,勿得取过全额之半。后遂著为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