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书案起。

公元1603年 十一月
  妖书案起。

明通鉴卷七三:“十一月,甲子,复起妖书曰《续忧危竑议》,阁臣朱赓获之于寓门外。其词假郑福成为问答——郑福成者,谓郑氏子福王当成也。大略言:‘上立东宫出于不得已,他日必当更易。其用朱赓为内阁者,以赓、更同音,寓更易之意。’词极诡妄,时人谓之‘妖书’。上大怒,敕有司大索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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