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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戴上手銬的犯人。金文、戰國文字逐漸形變為㚔,篆文也作「
」形;其二,篆文幸字「从屰从夭」作「
」,段玉裁說:「屰者,不順也,不順從夭死之事。」表示意外免於夭死為幸。二者並不相混。到了隸書,「
」末筆上曲的「
」形,隸變為橫線作「
」,而與表示手械的「㚔」字相混,最後定型為「幸」字,形成同形異義字。楷書即承此字形而來,然而在篆文系統之後,㚔字僅為組字構件,並不單用,而手械之義由「梏」字取代,此與可獨立使用的幸字,並無混用的現象。幸字表示手銬之意,在六書中屬於象形;幸字表示幸免之意,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