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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口」加「一」而成。口,表示說話的部位,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屬象形;一,和記數的一字無關,只是一個臆構的虛象,以示氣流出口之意。金文二例:一由「口」加「一」構形,一由「口」加「
」構形,而後者改「一」為「
」,和口相連,仍示氣流出口,不影響其音、義,所以應和甲文之形同意。戰國文字三例,和甲、金文之形大同小異。篆文
和金文第二例一致。字經隸書,一作
,顯是承於篆文之形。另一作
,類似戰國文字第三例,頗失其形,而楷書之形則據以定體。以上諸形,都由象形之「口」加虛象「一」或「
」而成,所以在六書中屬於合體指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