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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曲尺之形,是「曲」字初文。後金文作
,框內稍有繁簡,或逕省去文飾作
。戰國古璽作
、楚簡作
,承金文曲尺之象,皆為古文
之來源。有時也作橫置作
,則為篆文之所取象。秦簡文字作
,並見於馬王堆帛書,皆從
,中實以「
」。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繼而更將「
」替換為「玉」,則又篆文別篆
之所由來。復將「
」之與橫筆「
」相接,由「
」而「
」,由「
」而「
」,是又隸書、楷書構形之所本。《說文‧曲部》:「
,象器曲受物之形。或說曲,蠶薄也。」參照《說文‧匚部》:「
,受物之器。」籀文作
,只是雙鉤和單筆的差別。曲、匚同為受物之器,僅為正視、側視之別,橫置、豎置之異。曲本曲尺象形,而匚則受物之器,二字原本不同,惟因戰國金文及古璽「曲」字常寫成「
」,如〈錯金鳥書篆帶鈎〉:「宜
(曲)則
(曲),宜植(直)則直。」「曲」字寫成「
」,與匚形近,逐漸訛混,因有受物「蠶薄」之意思。自甲骨、金文,歷戰國文字,以至篆文、隸書,均可看到「曲尺」演變之軌跡,本義為曲尺。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