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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吳振武以為從戈、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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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人之散髮,以戈截取人頭,表示殺戮之意,為「殺」之初文。春秋金文在散髮下添加「人」形,如齊器〈莒叔之仲子平鐘〉作「
」,戈形穿過人的頸部,殺戮之義更為明顯。在六書中屬於會意。戰國文字「
」與「戈」形分離,秦簡披髮人形形變割裂為「
」,「?」獨立為聲符。段注本《說文》古文「
」人形上作雙乂;籀文省作單乂,當上承戰國文字,下啟篆文。篆文構形承襲戰國秦文字「
」字構形。《說文‧殺部》:「殺,戮也。从殳、?聲。」金文〈蔡太師鼎〉作「
」,借為「蔡」字,與《說文》古文「
」形近。從殳,表示擊殺之意;從?,表示音讀,兼表截斷之人首。本義指殺戮、處死。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規範字作「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