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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疑是「
」之訛字(裘錫圭《郭店‧語叢一》注),餘亦無定說,此存疑待考。篆文作
,從人、卩構形。人,表氣色的主體;卩,是節字的初文,其形像符節相合一半之形,屬象形。二者相合,可會以人之氣色表現,和其心中所想的一致,就像符節之相合,絲毫不爽。用《禮記‧大學》的話來解釋,即「誠於中,形於外」。字經隸書,體變作
、
,頗失其形,楷書之形沿自隸書第二例以定體,也就不易瞭解其原形了。色由人、卪構形,又和人、卪沒聲音關係,所以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古文
,蕭道管解以「从頁、从彡,从疑省。疑則動色,飾也(《說文管見》)」,屬異文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