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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從大,下從火,會以火大則其色赤紅。金文第一例,火字兩側多了火花,不影響其音、義;第二例多了火花,省了火的下方外緣,是後世火字的原形。戰國文字也都由大、火構形,唯形體略異於甲、金文之形。篆文
最似金文第二例,從大、從火,顯而易見。字經隸書,變體作
、
,頗失其形,楷書沿其第二例以定體,也就不易瞭解其原形了。以上諸形,都由火、大二字構形,又和火、大二字沒聲關係,所以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古文
,近人李孝定說:
字上下各增兩點火花,就訛成了「炎」;下火和「土」字形近而訛(《甲骨文字集釋》,P.3193)。據此,古文
,應仍從大、從火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