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成王引《诗·曹风·侯人》,论勿杀重耳。
公元-637年 月份不详
楚成王引《诗·曹风·侯人》,论勿杀重耳。
《国语·晋语四》载:晋公子重耳在楚,令尹子玉言于楚成王曰:“请杀晋公子。弗杀,而反晋国,必惧楚师。”成王曰:“不可。楚师之惧,我不修也。我之不德,杀之何为!天之祚楚,谁能惧之? 楚不可祚,冀州之土,其无令君乎? 且晋公子敏而有文,约而不谄,三材侍之,天祚之矣。天之所兴,谁能废之?”子玉曰:“然则请止狐偃。”王曰:“不可。曹诗E:‘彼己之子,不遂其媾。’邮(邮,通“尤”)之也。夫邮而效之,邮又甚焉。效邮,非礼也。”于是怀公自秦逃归于晋。秦伯召公子重耳于楚,楚成王以隆重礼节送公子于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