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李彪、崔光依纪传体改析《国记》。

公元487年 十二月
李彪崔光依纪传体改析《国记》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十二月,孝文帝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国记》,依纪传之体。李彪时年四十四岁,崔光三十七岁。
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