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子(二十七日),诏礼部贡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

公元963年 九月
丙子(二十七日),诏礼部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

故事,每岁知举官将赴贡院,台阁近臣得保荐抱文艺者,号曰“公荐”。然去取不能无所私,至是禁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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