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喻知县李先芳(1511—1594)擢为户部主事,与后七子往还。

公元1551年 本年
新喻知县李先芳(1511—1594)擢为户部主事,与后七子往还。

于慎行《明故奉直大夫尚宝司少卿北山先生李公墓志铭》:“北山先生姓李氏,讳先芳,字伯承,其先湖广监利人也。国初以士伍北徙,因籍濮州。”嘉靖丁未(1547)进士。“明年选为新喻知县。……三年政成,擢为户部主事。旋丁外艰,复补刑部。先生既负时名,不得一当艺苑,又出试吏,仆仆对牒,非其好也。及入为曹郎,居多暇日,而海内名能诗家,吏部宗子相、张助甫,兵部张肖甫,同部王元美、徐子与辈,云集阙下,先生尽与之交,朝夕为咏,期为复古,而诸子之名大噪,长安称一代盛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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