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乙八酉六 【十】 隂水
丙七戌五 【共二】 陽土
丁六亥四 【十二】 隂土
戊五子九 【共三】 陽火
己九丑八 【十一】 隂火
庚八寅七 【共二】 陽木
辛七卯六 【十八】 隂木
壬六辰五 【共二】 陽水
癸五巳四 【十】 隂水
甲九午九 【共三】 陽金
乙八未八 【十四】 隂金
丙七申七 【共二】 陽火
丁六酉六 【十六】 隂火
戊五戌五 【共二】 陽木
己九亥四 【十三】 隂木
庚八子九 【共三】 陽土
辛七丑八 【十二】 隂土
壬六寅七 【共二】 陽金
癸五卯六 【十四】 隂金
黄帝六甲納音三例
甲九辰五 【共二】 陽火
乙八巳四 【十六】 隂火
丙七午九 【共三】 陽水
丁六未八 【十】 隂水
戊五申七 【共二】 陽土
己九酉六 【十七】 隂土
庚八戌五 【共二】 陽金
辛七亥四 【十四】 隂金
壬六子九 【共二】 陽木
癸五丑八 【十八】 隂木
甲九寅七 【共三】 陽水
乙八卯六 【十】 隂水
丙七辰五 【共二】 陽土
丁六己四 【十二】 隂土
戊五午九 【共三】 陽火
己九未八 【十一】 隂火
庚八申七 【共二】 陽木
辛七酉六 【十八】 隂木
壬六戌五 【共二】 陽水
癸五亥四 【十】 隂水
邵子曰策不用十有无之極也以况自然之數也今六甲納音遇策數之十皆除去不用而用者乃策數所除之餘耳餘一與六為水餘二與七為火餘三與八為木餘四與九為金餘五與十為土策不用十其義在此然十者數之全去十不用何也歸藏取則河圖者也河圖藏十不具是以歸藏去十不用去十不用然後納甲之數得彰其用此不用者所以為用者歟【此河圖本洛書】
伏羲八卦屬五行例
乾一陽金
兌二隂金
離三 火
震四陽木
巽五隂木
坎六 水
艮七陽土
坤八隂土
五行一隂陽也隂陽一太極也五行在天地間獨陽不生獨隂不成未嘗无偶然金木土之卦分隂分陽以為偶水火之卦何无偶也坎為水隂中涵陽離為火陽中涵隂隂陽之精互藏其宅故也乾偏陽坤偏隂震艮一陽巽兑一隂皆居卦體之偏偏於陽者必偶以隂偏於隂者必偶以陽此金木土卦之有偶也嗚呼八卦八而五行五本難齊也造化自然之妙布金木土卦為六約水火卦為二以五入八以八藏五故能齊其所難齊歟
伏羲六十四卦屬五行例
乾一 乾 【乾上乾下】陽金
夬 【兑上乾下】隂金
大有【離上乾下】 火
大壯【震上乾下】陽木
小畜【巽上乾下】隂木
需 【坎上乾下】 水
大畜【艮上乾下】陽土
泰 【坤上乾下】隂土
兌二 履 【乾上兑下】陽金
兌 【兌上兌下】隂金
睽 【離上兑下】 火
歸妹【震上兑下】陽木
中孚【巽上兑下】隂木
節 【坎上兌下】 水
損 【艮上兌下】陽土
臨 【坤上兌下】隂土
離三 同人【乾上離下】陽金
革 【兑上離下】隂金
離 【離上離下】 火
豐 【震上離下】陽木
家人【巽上離下】隂木
既濟【坎上離下】 水
賁 【艮上離下】陽土
明夷【坤上離下】隂土
震四 无妄【乾上震下】陽金
隨 【兌上震下】隂金
噬嗑【離上震下】 火
震 【震上震下】陽木
益 【巽上震下】隂木
屯 【坎上震下】 水
頤 【艮上震下】陽土
復 【坤上震下】隂土
巽五 姤 【乾上巽下】陽金
大過【兑上巽下】隂金
鼎 【離上巽下】 火
恒 【震上巽下】陽木
巽 【巽上巽下】隂木
井 【坎上巽下】 水
蠱 【艮上巽下】陽土
升 【坤上巽下】隂土
坎六 訟 【乾上坎下】陽金
困 【兑上坎下】隂金
未濟【離上坎下】 火
解 【震上坎下】陽木
渙 【巽上坎下】隂木
坎 【坎上坎下】 水
蒙 【艮上坎下】陽土
師 【坤上坎下】隂土
艮七 遯 【乾上艮下】陽金
咸 【兑上艮下】隂金
旅 【離上艮下】 火
小過【震上艮下】陽木
漸 【巽上艮下】隂木
蹇 【坎上艮下】 水
艮 【艮上艮下】陽土
謙 【坤上艮下】隂土
坤八 否 【乾上坤下】陽金
萃 【兑上坤下】隂金
晉 【離上坤下】 火
豫 【震上坤下】陽木
觀 【巽上坤下】隂木
比 【坎上坤下】 水
剥 【艮上坤下】陽土
坤 【坤上坤下】隂土
乾兑屬金離屬火震巽屬木坎屬水艮坤屬土先天八宫宫各八卦即其卦外象之所屬以定其卦之為金火木水土是故五行八周於八宫總八宫而言屬金之卦十有六屬火之卦八屬木之卦十有六屬水之卦八屬土之卦十有六是之謂六十四卦屬五行之例然也伏羲之演八卦為六十四卦也不能增水火之卦使之多不能損金木土之卦使之少因乎卦象之自然而已黄帝之造六甲納音也不能備每宫用音而使之有不能冺每宫藏音而使之无亦曰因乎聲音之自然而已由是象與音協音與象應一順天理之流行實造化之大巧易道之至神也歟按周易不言五行言五行自洪範始儒者大闡其說以其合於天地萬物之理弗可易也技術家因之紛紛矣然天一生水是无而有也故為水之始金之生水實无確徵至邵子獨稱水火土石又自成其一家之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