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3;
甲骨文6;
说文籀文爨;
汉简;
隶书
“焚” 是古代农耕技术,用火烧山林或荒地的野草,除虫积肥。《说
文》: “燓 (焚) ,烧田也。” 甲骨文、金文虽字形略异,但均由 “火” 、
“林” 、“木” 、“艸” (草)组成,字义十分明显。尤其是甲骨文4-5在火
下加一“
” (手)或“
” (双手), 进一步表明火烧林草是人的行为,
非天然野火。小篆在规范和统一字形时,在林间加 “爻”成“棥” (读fán)
字,除可烘托被烧田野土色斑驳外,实有添足之嫌。隶书(汉简、晋隶)略去
爻赘,伸展笔画,成为今文。
“爨”本指烧火煮饭。《说文》: “齐谓之炊爨。” “说文籀文”写作
“
”,上边是表示灶洞的“冖” ,下边是双手(廾,读gǒng)捧双“木”燃
“火”的情景。小篆写作“
” , 上边增加了双手持“同”的字符。 《说文》
对此释作: “象持甑,冂为灶口。廾推林内火。”一幅双手捧柴点火塞进灶洞
煮饭的画图跃然纸上。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