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1;
金文2;
金文5;
古文;
秦简;
隶书
“巨、矩、榘” 三字同源。本是木工用的方尺。《说文》: “巨,规巨
也。从工, 象手持之。榘, 巨或从木、矢。”金文1-3写作“
、
、
” ,
象正面站立的人(或夫)手持一 “工”字尺,表示工人用的工具,属会意字。
金文4省去人形, “工”字中间画一圆, 写作“
” , 成指事字,或表示圆规
矩尺。小篆将金文4改为“
” (即 “巨”字); 将人(或夫)改为 “矢”
(矢既表示长高度又表示中正) ; 下加表示木工之“木”而成“榘”字。此
番改变为今文留下 “巨、矩、榘” 三个字形。后字义裂变为三个不同的内容
(略)。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