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简;
“叒”是“若” 的省变。“若”本义是顺从,答应,承诺。《说文》称:
“若,择菜也。”与古字形不合。甲骨文和金文1均象一人跪举双手理顺头发
的样子,会意为顺畅、顺从的顺。金文2下加一口字,表示用口答应,如同现
在说“好,好吧” 。也可会意按照发话人的口令去做,仍是顺从义。小篆把头
发和上举的双手变成草字头和 “又” (又在古文字中是一只右手的形状) ,下
加口,虽仍表示顺从应答,但已经失去原形。隶书(汉《石门颂》 )将小篆以
及秦简的弧笔拉平, 把“艸”写作“
” , “
”写作“
” 。
注: 古文字中有一 “
”字。 《说文》称: “叒, 日初出东方汤谷, 所
登扶桑,叒木也。” 释为“桑”字。后人多有沿用。属误解,提请读者注意。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