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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形,像盧之形,為獨體象形。後在象形之上加注「虍」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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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形,〈石鼓文〉「
」字所從之「虜」,即以加「虍」聲之「虜」為聲符。參稽「盧」字字源,「虜」字構形當是「從力、盧聲」,從立以表征戰,從盧以表音讀,六書屬於形聲。戰國楚簡「盧」字,與篆文構形相同,所從「田」形已訛變為「毌」,《說文‧虍部》:「獲也。从毌、从力,虍聲。」從毌、從力,會合憑藉武力以繩索毌拘俘虜;從虍,表示音讀,聲符不示義,本義為俘獲,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兼形聲。教育部標準字作「虜」,規範字作「虏」,「虜」改為「虏」,是部分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