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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毛茸茸的皮毛,屬合體象形。金文第一例,承自甲文之形,在衣中多了個「
」,應是它的飾文;第二例,從衣、求聲。從衣以示為衣服,
聲以表音,而
本像毛衣之形,所以在此不僅表聲,兼示其義。戰國文字第一例,承自金文第二例,顯而易見,第二例則已隸化。篆文作
,形體最為清楚。其從衣為形,以表衣服之義,而求聲則表音,兼示其義。字經隸書,體變作
、
,稍失其形。楷書之形,則綜合隸書二形以定體。自金文第二例以下,除卻《說文》古文
,都由衣為形,以兼義的求為聲,所以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古文
純像毛衣之形,屬象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