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御殿 五月增國子監生員以四百五十人為額㝷增一百五十人
六月文彦博罷
以使相判河南府初鹽鐵副使郭申錫受詔行河與河北轉運李參議論不相中訟參於朝且言參嘗遣人賫河圖屬彦博御史張仲玉亦論結托有狀乃詔推劾而二人所言皆不實仲玉以風聞免劾申錫坐貶彦博亦不自安數求退故有是命
以韓琦為平章事
初琦在樞府編次諸房比例使吏不得因緣為奸至是中書亦行之
包拯為御史中丞
拯言東宫虛位日久天下為憂羣臣數言聖意不决夫萬物皆有根本而太子者天下之根本也根本不立禍孰大焉上曰卿欲誰立拯曰陛下問臣誰立是疑臣也臣行年七十且無子非邀後福者所以乞建太子者為宗廟社稷萬世計耳上喜曰徐當議之拯又言命令不當數易及請裁抑内侍减節冗費言多切至若條責諸路鹽司御史府得自舉屬官减一歲休假事多行之
秋七月命范祥制置解鹽
從三司使張方平御史中丞包拯之言也初祥坐它罪貶命京西轉運使李參代之遂以至和元年入緡錢一百六十九萬為定率量入計出可助邊費十之八久之並邊復聽入芻粟以當實錢而虛估之弊滋長劵直亦從而賤歲損官課無慮百萬至是復以祥總鹽事祥請重禁入芻粟者其劵在今己前者每劵别使輸錢一千然後予鹽又言商人持劵若鬻鹽京師皆虧失本錢請置官師蓄錢二十萬緡以待商人至者劵若鹽估賤則官為售之劵紙六千鹽席十千毋輒增損以平市估使不得為輕重詔以都鹽院監官領之自是稍復
祥㝷卒嘉祐六年三司使包拯請録其後曰祥建議通陜西鹽法行之十年歲减榷貨務緡錢四百萬其勞可録也
廣濟河溢
㝷又决汴堤長城口
八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冬十一月置省減司
命翰林學士韓絳等同三司詳定省減自是多所裁省云
㝷詔三司每歲上賦數三歲一會
置都水監
罷三司河渠司以其事屬之
九朝編年備要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