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1;
甲骨文2;
汉帛书;
隶书
“绝”是断绝。《说文》: “绝,断丝也。从糸(mì),从刀,从卩(读
jié)。 ”这是对小篆字形的解释。最初甲骨文写作“
、
” , 象两束丝被三
横断开的形状。金文1、 “说文古文”写作“
、
” 。断丝的三横已成“
”
(刀)形, 更加直观。 小篆写作“
” , 左边仍从“糸” , 右边已由 “
” 和
“
” (跪姿的人形与刀合成“色” ), 会意“杀人绝后” 。 隶书(汉帛书、
《曹全碑》 )据此写作“
、
” , 已是今文。
“繼” (继)是与 “绝” 相反的字。是接续,连续。《说文》: “继,
续也。从糸㡭。一曰: 反𢇍为继。 ”金文写作“
” , 确像㡭的反写; 小篆加
“糸”写作 “
” 。 与 “绝”字的演化关系十分明白。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