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
隶书
“克” 字的形、义诸学者认识极不统一。归纳起来有六种: 一、肩
负物; 二、刻木形,此依据是《说文》称: “克,肩也。象屋下刻木之
形。” 三、皮铲形; 四、鼓槌形,此依据是观物象形; 五、象井中汲水之
工具 “录” 形, 此依据是 “说文古文” 写作 “
” , 与 “录” 字相似;
六、笔者意见,当是皮铲形,《说文》称 “肩也” 。是操作皮铲剥兽皮
时,为便于用力,将铲柄抵于肩头。所谓 “刻木之形” 也是木工用铲挖刻
木料的铲形工具。此字与制革的 “革” 对应,可悟其中道理。而 “说文古
文” 作 “
” 或可视为皮铲剔下碎屑形。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