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是殷商时的一种刑罚。甲骨文写作“、、、、 、 ”, 像用绳索套在人的颈部将人缢死。随着刑罚制度的改变,稍后的古玺文、小篆 等写作 “、、” , 绳索已与人形分开, 已不专指缢杀, 增加了束缚, 联系等义。故《说文》: “係,絜束也。从人,从系,系亦声。”
注: “係”在今文中时与“系、 繫”混用。简化字已与“系”无别。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