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5;
楚简;
隶书
“圣” 本义是通达事理,有智慧的人。甲骨文突出人的口和耳,表示
是用耳用口不必劳作的特殊能力的人(耳聪目明) ,因此超乎常人,是神
圣的人。金文写法虽多,字形略异,但基本构成界定在耳、口、壬(读
tǐng, 壬原是人形 “
” , 后渐变形成壬)。 小篆在此基础上规范了笔
画, 使其结构均匀, 写作 “
” 。
注: 甲骨文的 “聖”字与 “聴、聲”原出一形,后化分成三个字,(参见
“聴、聲” 释文) , 隶书( 《乙瑛碑》 )写作 “
” 。 甲骨文省作 “圣” 。
“圣” 在古文字中读kū。 古陶文和小篆写作 “
、
” 。 上边是一只 “手”
(篆字中同 “又” ) ,下边是土地的 “土” ,表示用手直接在土地上操作。
《说文》: “圣,汝颖(地名)之间谓致力于地曰圣。”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